我国石化事故频发 行业超速扩张现隐忧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1-07-26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关注度:0]
摘要: 7月12日,继渤海溢油、惠州炼厂起火后,中海油再度传来坏消息:当日凌晨1:30,公司旗下绥中36-1油田中心平台中控系统发生设备故障,全油田生产关断,原油泄漏形成1平方公里左右的油污带。   中石油亦未幸免。201...

    7月12日,继渤海溢油、惠州炼厂起火后,中海油再度传来坏消息:当日凌晨1:30,公司旗下绥中36-1油田中心平台中控系统发生设备故障,全油田生产关断,原油泄漏形成1平方公里左右的油污带。

  中石油亦未幸免。2010年大连“7·16”爆炸漏油的调查报告尚未披露,周年之际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再发火灾。

  石油石化领域的安全事故接踵而来,像魔咒一般,警示了行业的高危性:石油化工产业近年来的迅速扩张,安全和管理上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中国已大踏步跨入了重化工时代。2008年金融危机后,随着进一步的投资拉动,重化工项目布局再次提速。这种超常规增长,必然对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造成极大挑战。如何防范和治理灾难,是当下必须面对的课题。

  重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有四大基石不可或缺:一是细密的内控制度;二是严格的政府监管;三是高昂的犯错成本;四是透明的披露制度。

  四个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来自国资委的资料显示,“十一五”期间,央企安全投入年均超过400亿元,诸多企业的安全投入远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但从事故频发的结果来看,安全投入大多是添置新的硬件措施,在内部流程、管理上还有较大的改观空间。在监管方面,央企及博弈能力强大,地方监管乏力,于是行政监管存在失效现象。

  公众担心,当内控、监管、惩罚和披露四大基石如果都处于失效状态时,石油化工灾难能否遏制?

  “7·16”重来

  2010年大连“7·16”爆炸漏油的调查报告尚未披露,周年之际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再发火灾。看似“巧合”的两次事故背后,有着怎样的运行逻辑

  记者 张谚伟

  太过巧合。时隔整一年,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再发火灾。

  7月16日14时25分,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常减压蒸馏装置因换热器泄漏引发火灾,大火燃烧了近6小时,火灾导致约15米高的常减压蒸馏装置大部分报废。

  一年前的同一天,中石油大连石化管辖的大连新港油罐区发生爆炸,部分原油泄漏流入附近海域,至少5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直接损失达5亿元以上。

  2010年的“7.16”火灾官方尚未追责,中石油已经将其定性为“承包商事故”;2011年的“7.16”火灾原因尚在调查之中,责任将会是谁?

  火灾起因

  火灾发生在刚刚检修了半个月的中石油大连石化生产新区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上。

  该常减压蒸馏装置是一座4层、高约15米的建筑,一层是泵房,四层是空气冷却器,二、三层是换热器。

  参与调查的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引发火灾的是其三层的换热器。“散热器的法兰可能漏油了,在两次不大的闪爆后就着了。”

  在场的工人听到了这两声沉闷的闪爆。闪爆威力虽然不大,但一方面撕裂了散热器中密封的油管,另一方面提供了引燃油品的火星。

  7月16日14时25分,油管中的油源源不断沿着三层向下倾泻,火势迅速从三层向下蔓延,搭建整体建筑的钢筋和钢板在高温下没挺多久,“就像面条和面片一样软塌了”。

  庆幸的是,虽然换热器的直径粗达1.7米,但内中的油管大都比较纤细,在关闭了输油阀门后,油管中残留的油品并不多,火势对厂区内其他装置和油品未造成太大威胁。

  7月16日19时57分,明火基本被扑灭。当晚23时,中石油副总经理沈殿成赶赴事发现场,事故领导小组由此成立,其中当即的两项重点工作是:当晚组织清洗清扫厂区内的油污和消防泡沫;严防对海洋和空气造成污染。

  7月17日,中石油官网宣布,“截至16日21时,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常减压蒸馏装置换热器泄漏着火事故已进入现场清理阶段”。

  和此前的同类事故处理一直保持着沉默相比,此次大火扑灭后,中石油在第一时间对外表态,“监测表明,未对周边海域和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未发生次生事故”。

  “闻闻这个气味,谁敢说一定就没污染?”7月17日凌晨4:30,正在中石油大连石化宾馆附近监测空气污染的大连市环保局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具体的污染数值,需要利用仪器设备进一步精确。

  而次生事故也接踵而至。火灾发生的次日,大连石化员工张峥在清理火灾现场时从高处跌落身亡。

  谁之责?

  这是一次始料未及的火灾:半个月前,整个生产新区刚刚完成全面检修,常减压蒸馏装置也在停工检修之列。

  “5月份,大连石化召开2011年生产新区装置停检动员大会,整个生产新区都停工检修。”前述大连石化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大连石化生产新区自2008年至今已经运行3年。按照相关技术标准,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加工年开工时数8400小时,运行周期为3年一修。

  2011年5月20日,大连石化生产新区全面停工,检修范围包括8套联合装置、16个单体装置、1007个检修项目和43个技术改进项目。按照大连石化的说法,此次检修“在大连石化尚述首次,在国内也尚无先例”。

  7月5日,历时一个多月的检修宣告结束,大连石化生产新区重新开工,10多天后,火灾发生了。

  “导致火灾的不外乎三方面,检修问题、操作问题和设备问题。”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前两者很可能被排除。首先,检修之后要有验收环节,既然已经恢复生产了,说明检修没有问题;其次,操作方面未发现违规,而且操作部门此前已经按照流程操作了三年,上岗的也都是老员工。

  按照这一逻辑,设备问题可能将被列为主要原因。《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除了换热器与中石油无直接关系外,其余责任方均系中石油“直系亲属”。

  其中,本次蒸馏装置的检修工程由中石油大庆石化建设公司承担,具体工作由该公司旗下安装二、五、六三家分公司承担;工程的监理验收工作由中石油大连石化旗下七星监理公司承担;检修后具体生产操作仍由中石油大连石化生产新区负责。

  多位参与调查的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事故现场已经很难拿到确凿的证据——高温之下,换热器等设备基本上已经烧化了。

  按照中石油的官方表态,自7月17日起,中石油“正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事故分析调查工作”。

  具体调查工作由中石油大连石化展开。据悉,此次调查最初责成大连市安监局进行,“这么专业的问题安监局怎么能调查出来?安监局已经委托大连石化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安监局。”

  “火灾责任也是一次内部博弈、权衡利益的过程,谁也不愿意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前述人士认为,在今后更大利益的驱使下,换热器供应商也许愿意担负起事故的责任。

  按照中石油大庆石化建设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本次检修涉及换热器131台,其中检修换热器108台,安装更换换热器23台。

  2010年的“7·16”爆炸,虽然官方调查一直没有出炉,但中石油已将其定性为“承包商事故”;2010年初,中石油位于陕西省华县的地下输油管道发生泄漏,导致黄河沿岸多地暂停饮用黄河水,中石油的调查结果是“事故原因为第三方施工破坏所致”,中石油负次要责任。

  调查冲击波

  接近中石油高层的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虽然火灾本身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污染,但中石油高层对此次火灾极为恼火,“因为它发生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上”。

  首先,连续两年在同一时间、同一城市发生火灾,中石油这艘最大央企的安全运营能力被质疑;

  其次,2010年的火灾调查至今悬而未决。时值去年“7·16”大连火灾一周年,再次发生火灾,外界的目光和舆论无疑会再度升温。

  正是基于此,中石油高层格外重视。

  7月16日23点,中石油副总经理沈殿成赶赴事故现场,宣布成立由中石油总经理蒋洁敏任组长、沈殿成任副组长的事故领导小组,亲自领导指挥大连的后续处理工作。

  7月16日当晚,除了总经理蒋凡,大连石化高层几乎全部住进临近火灾厂区的石化宾馆现场办公。虽然明火已经扑灭,并且发出“无污染”的通报,但包括生产处、安环处、经理办等部门仍旧坚守石化宾馆。当天的石化宾馆谢绝对外,实际上已没有对外的床位,大连石化高管团队将整个石化宾馆住得满满当当,匆忙赶来的大庆石化人员只能住进市区的宾馆。

  7月17日上午10时30分,沈殿成在事故现场召开办公会,宣布了查清事故原因、清理现场油污、避免环境污染、尽快恢复生产、杜绝次生事故等6点要求。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一位国家安监总局的官员如此评价中石油连续两年发生的“7·16”事故。尽管今年的“7·16”火灾并不特别重大,但其对去年“7·16”调查报告的面世将起到助推作用。

  此前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国家安监总局的内部人士透露该局已将2010年“7·16”事故的调查报告上报。

  在这位官员看来,今年“7·16”的调查一旦出炉,招致的将是连锁反应:“且不说谁是责任方,你想今年刚发生的事故报告都出来了,去年已经发生一年的报告为什么不公布?”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采访时获悉,中石油准备处理一批与事故存在关联的官员,这一说法已经在大连石化内部酝酿。

  “接二连三的出事,起码暴露出你的管理存在问题,再不给民众交代似乎说不过去了。”前述官员表示。

  2010年“7·16”事故回顾

  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石化管辖范围内的新港油罐区发生爆炸和原油泄漏事故。

  当日下午3点30分,利比亚籍油轮“宇宙宝石”号开始向由大连石化管理的国际储运公司罐区卸油。由于“宇宙宝石”号油轮运送的是来自委内瑞拉的30万吨超重油,属高含硫原油,含硫量达4%。因该品种原油硫、酸含量及粘度相对较高,卸载原油时需要大量添加脱硫剂。

  现场配合卸油注入脱硫剂的是上海祥诚公司,指导上海祥诚工作的则是天津辉盛达公司。

  7月16日13时,油轮暂停卸油并告知“有关部门”,但因“管理混乱,信息不畅”,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脱硫剂的作业仍在继续;当日18时8分,靠近注入脱硫剂注入部位的输油管道爆炸。

  事后官方数据显示,至少1500吨原油流入海洋,超过5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直接损失在5亿元以上。

  2010年7月23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通报,通报确认的事故责任包括:事故单位对加入的原油脱硫剂的安全可靠性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原油脱硫剂的加入方法没有正规设计,没有制定安全作业规程;原油接卸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事故单位对承包商现场作业疏于管理,现场监护不力。

  在2010年8月的中石油安全环保工作会议上,中石油副总经理廖永远表示,“7·16”爆炸事故“属于承包商事故”。

  2010年10月24日,中石油辽河油田的工作人员在拆除“7·16”火灾中受损的103号罐时,再次引发火灾。

  “7·16”爆炸发生后,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最终,负责现场作业的上海祥诚公司现5名员工被警方拘留,后两人被取保候审,另3人至今仍然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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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溢油调查

  渤海溢油事故,天灾还是人祸?生态残局如何收场?疑问尚未得到回答

  记者 王康鹏

  一场真相与瞒报交织、公众与肇事者博弈的海洋溢油事故,仍在发酵。 7月13日,国家海洋局发出指令,要求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中国”)立即停止渤海蓬莱19-3油田B、C平台的油气生产作业活动。在溢油源未切断、溢油风险未消除前不得恢复作业。

  蓬莱19-3油田是迄今中国最大的海上油田。由康菲中国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0883.HK)合作开发,并由前者负责油田的开发生产和作业管理。

  “康菲中国到目前为止采取的溢油处置措施大多是临时性的、补救性的,并不能彻底有效地消除溢油风险。”国家海洋局官网发布的警示信息称:再次发生溢油的可能性随时存在。

  国家海洋局做出这一决定的直接原因,是在监测中发现蓬莱19-3油田B、C平台“连续多日仍有油花冒出”,并非此前康菲中国所声称的漏油已得到控制。

  溢油事故发生一个多月来,渤海部分海域遭受严重生态破坏,但真相依然未明。

  被隐瞒的事故

  6月4日,星期六,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内的宁静被一串电话铃声打破。康菲中国报告:在其开发作业的蓬莱19-3油田B平台东北海面,发现了不明来源的少量油膜。

  接报后,北海分局要求康菲中国进行处置,并进行自查。

  4天后,康菲中国再次报告,在B平台东北方向附近发现了溢油点,海底有一个1平方米左右的大坑。此时,海洋局才发觉事态严重,立即派员登检平台。经检测确认,溢油样品与蓬莱19-3油田所生产的原油样品油指纹一致。

  6月17日,坏消息再次传来:北海分局派出的海监22船报告称,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也发现有大量溢油。随后,康菲公司报告称:C平台C20井在钻井作业中发生了小型井涌事故。

  此时,一场污染海洋生态的溢油事故已经酿成。“6月13日,油膜覆盖区域达到了158平方公里,是我们监测的单日最大油污分布面积。”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这一切,并未立即向外界公开。敏感的媒体嗅到蛛丝马迹后,开始四处打探消息,但无论是康菲中国还是中海油均守口如瓶,外界无法获得有效信息。 7月3日,有媒体引述中海油内部人士的话报道说:“油污面积只有200平方米”,“原油渗漏点现在也已经得到有效控制,而且油膜回收工作也是基本完成了”。这是事发一月之后,中海油首度对外做出的回应。

  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媒体记者会,渤海溢油事件开始由官方口径对外公开。一时间,舆论哗然:一起严重污染生态的溢油事故,为什么被隐瞒了一个月之久?

  压力之下,中海油与康菲中国在7月6日上午和下午,连续举行了两场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漏油进展。

  发布会上,面对媒体的追问,康菲中国并不承认其存在瞒报。康菲中国安全健康环保部经理许先宏强调称:在事故发生当天,康菲就向政府部门做了报告并通知了合作方中海油,这一做法是按照相关法律执行的。

  中海油同样表示没有瞒报。中海油执行副总裁陈壁对媒体解释说:“事情发生得很少见,当时并不知道油从哪里来。我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确认油从哪里来,希望公布和披露是负责任的”。

  “发现油膜后,公司的主要工作和精力都放在了清理油污上,第一紧要的是要把事故控制住,把对社会、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陈壁表示。

  在发布会记者提问结束后,陈壁再次主动发言:“中海油从没有瞒报过溢油事故,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他同时向媒体强调:此前媒体报道污染仅200平方米的说法,“中海油从来没有说过”。

  7月13日,康菲石油对外公布溢油量信息时,英文信息中写明溢油量为“1500~2000桶”,中文信息中,康菲则称“溢出的石油和油基钻井液总量约1500 桶(240 立方米)”。在外界提出质疑后,康菲石油才在15日将英文公告修正为与中文公告一致。

  谁之过?

  康菲中国是美国康菲国际石油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一家综合性的跨国能源公司,康菲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着广泛的业务往来。“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和超前的技术储备享誉世界。”康菲中国官网称。

  这样一家国际性石油公司,如何造就了这次严重的污染事故?

  “调查还在进行,我们需要确认最后的原因。目前初步的调查结果是,注水作业导致地层压力增大,油藏流体联通到了钻井附近的一个自然断层,然后上升到海水中。”康菲中国油藏部经理马克在发布会上告诉媒体。

  对康菲的这一说法,外界存在疑问。问题的关键是:康菲的注水作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注水强度是否严重超标?

  所谓注水,是石油开采中常见的一项基本工艺。在油田开采的中后期,由于油层能量衰减、地层压力减小,油田产量随之下降。为了保持采油量,就需要向地层中注水以增大压力,实现油田的高产、稳产。

  注水作业无论是在陆上还是海洋油气开采中,都比较常见。但是,因注水导致溢油事故的发生却相对罕见。据业内专家表示,有案可查的是2008年在挪威的北海发生过一起,而本次蓬莱19-3油田溢油则是渤海开发40余年来的第一次。

  “一般来说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不清楚康菲的工程师们都干了些什么。在注水前,需要进行平衡物计算,注水压力有一个界限。如果是注水压力过大,突破了地层压力点,就会发生事故。”一名不愿具名的外资石油公司地学经理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国内某大型石油公司一位勘探开发专家,同样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达了对康菲的质疑:“注水导致溢油?不相信这个说法。由于康菲没有对外公布更多的资料,我还找不到疑点在哪里。但从专业的角度,我不相信这个解释。”

  从目前已有信息看,除了注水超标外,还有一种可能是:由于康菲对海底情况掌握不够,或者是已经掌握但为了保持产量而有意无意忽略了相关的关键信息,强行采油而最终引发事故。

  7月6日,康菲中国的技术人员在媒体发布会上放映了一组幻灯片,展示了B平台附近的地质情况。一条非常明显的断层带,斜斜的从地层深处通向海床。正是这条断层带,成为引发溢油的重要地质原因。康菲中国的技术人员证实:这条断层带是自然存在的,在油田开发前已经存在。

  前述地质学专家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渤海湾的地质非常复杂,断层大量存在。一般而言,19-3油田这里应该是个封闭断层;如果是开放断层,油就不可能存住。现在封闭断层出现了溢油,肯定是外在的力量所诱发,康菲的责任逃不掉。

  如果联系C平台的情况,似乎更证明了康菲中国在注水中存在违规、超标情况的可能性。C平台的事故是因为压力比较高而井涌,由于B、C平台相距仅2英里,不排除C平台的压力增高是因为B平台超标注水所致的可能性。

  面对外界的质疑,康菲中国坚称B、C平台的事故并不相关,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核实中。

  “对康菲中国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我们暂时不做评论。地下结构不清,原因复杂,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中。”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环境赔偿难题

  蓬莱19-3油田于1999年5月为康菲石油发现,可采储量约5亿桶。2002年,该油田一期项目投产,日产原油1.8万桶;2008年9月二期项目投产,油田峰值产量为15万桶每天。

  蓬莱19-3采用合作开发的模式进行开采,其中,中海油代表资源国拥有油田51%的权益,康菲中国拥有49%权益,并担任作业者,负责油田的开发生产作业管理。

  渤海溢油事故发生至今,无论是中海油还是康菲中国,均未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提出任何赔偿意见。

  7月4日,国家海洋局初步完成了溢油影响范围、溢油对海水水质、沉淀物影响的评价工作。报告称:溢油造成了840平方公里的海水从一类变成了劣四类,19-3油田附近水域海水石油类平均浓度超过历史值40.5倍,最高浓度是历史背景值的86.4倍。

  “溢油对渤海海洋环境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威胁。由于渤海是内海,呈半封闭状态,水交换比较差,溢油的影响程度会比一般海域重一些。目前只是做了初步的环境评估,到底影响会是多大,需要长期、持续地关注。”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崔文林说。

  “溢油已经回收了一部分,没有回收的就会残存在环境中造成长期影响。我们监测到的是840平方公里的海水变成了劣四类,但是,并不等于说溢油污染的影响范围就是840平方公里。”崔文林进一步指出。

  按照相关法律和国际惯例,在合作分成开发中,一般是由作业者承担一切的法律风险。国家海洋局官员表示,康菲中国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独立运营的公司,按照中国法律它是事故的责任人,相关部门会追责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康菲中国与中海油将会受到的处罚可能最高只是20万元。

  对此,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按照法律,20万元的罚款已经是最高限。但是,法律还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索赔额度肯定远高于20万元。

  从目前情况看,康菲中国将承担主要的事故责任并进行赔偿。

  中海油执行副总裁陈壁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康菲中国是油田作业者,对事故的处理由作业者来布置;经济赔偿的责任,要根据事故性质来判断,根据中海油与康菲中国的石油合同规定来分担。

  对于这一说法,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表示了不同意见。前述国内某大型石油公司的勘探开发专家说:法律上可以不追诉中海油,但不代表中海油在这起事故中就没有责任,“受污染的是我们自己的蓝色国土,对方是中海油请来的,也只有他们拥有海上油气开发合作的专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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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炼“烤”验

  惠州炼化为中海油第一个大型炼化项目,一年内两发火灾,对中海油实现了“上岸”梦想后的抱负,无疑是一次较大打击

  记者 王康鹏 郭璐

  7 月11日凌晨4点半,家住惠州岩背村的小饭馆老板李亮被一阵阵“轰隆隆”的巨响震醒。

  两三公里外的方向,红彤彤一片。摸索着起床出门的李亮目瞪口呆:“那火苗很高,天都给烧着了一样。我一猜就是中海油的厂子着火了。”

  瞬间,“炼油厂要爆炸”的传言四起。村民们几乎都爬了起来,许多人只还穿着裤头背心,就拎着值钱的家当,开始四散而逃。平素夜间几乎没有汽车的石化大道,一时间车满为患、拥挤不堪。

  6个小时后,7月11日上午10时30分,惠州市人民政府、大亚湾区管委会召开新闻发布,正式对外通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惠州炼油分公司(下称“惠炼”)发生爆炸起火事故,暂无人员伤亡。

  这是渤海溢油事故后,中海油一个多月内发生的第二起严重安全事故,同时也是惠炼在一年内发生的第二起火灾事故。

  惠炼为中海油第一个大型炼化项目,由此中海油实现了其“上岸”的梦想。但接连出现安全事故,对实现了“上岸”梦想后的抱负,无疑是一次较大打击。

  大火惊魂

  “现场操作记录显示,事故发生得非常突然。留给我们的反应时间很短,火一下子就起来了,非常难应对。”惠炼党委书记刁国涛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记录显示,比较准确的起火时间是在7月11日凌晨4点10分左右,起火点为惠炼芳烃联合装置的重整生成油塔底泵机械密封件。起火几分钟后,浓烟四起,火苗腾空而起100多米高。

  “火势非常吓人,噼噼啪啪直响,偶尔还有非常大的爆炸声。” 李亮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他的一位老乡在惠炼做保安,那天当班刚好在场。据该保安讲述,中海油自己的消防车10多分钟就来到现场,但火势太大压不住,惠州、深圳、东莞、广州的消防车后续驰援,加起来有60余辆。

  起火的芳烃联合装置内,储藏有大量易燃易爆物质。该装置连接有7个1000吨的二甲苯来料罐,在其附近是储量3万立方米的储罐区和80万立方米的原料罐区。如果火势蔓延扩大,后果不堪设想。由于害怕强行灭火引发不良后果,消防人员一直在喷水降温。

  “起火之后,惠炼立即启动了应急响应,同时启动溢油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指挥。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切断了进料,启动工艺联锁,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全厂外排系统全部关闭,其他生产单元降量生产。”中海油在情况通报中称。

  当日10时20分左右,火灾现场发生了第一次剧烈爆炸,所幸无人员伤亡发生。

  7月11日中午,起火现场的烟雾基本消失,消防人员继续降温监护。一直到当天下午17时30分,消防冷却水才停用,应急响应结束。除现场保留监护用消防车外,其他消防车辆开始有序撤离,灭火行动宣告结束。

  事故原因不明

  惠炼所在的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南临南海大亚湾,规划总面积27.8平方公里。与炼厂一墙之隔,是中海油与壳牌合资的乙烯加工厂,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

  同处于大亚湾地区,还有另外一个重大项目——大亚湾核电站。这是中国建成的第二座核电站,也是首座使用国外技术和资金建设的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与大亚湾石化区,两者直线距离约20公里。如果惠炼爆炸引起连锁反应,后果无法预计。

  惠炼起火爆炸事故原因何在?

  根据中海油目前已经公布的信息,起火是因为惠炼芳烃联合装置的重整生成油塔底泵机械密封发生泄漏所致。但为什么会泄漏,中海油没有公布更进一步的信息。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中海油总公司7月14日已经派出了事故调查组进驻惠炼展开调查。

  “调查还在进行中,还没有最终的结果出来。事故原因比较复杂,需要一段时间出结果。事故损失情况也在统计中,目前起火的这套装置已经关闭抢修,其他装置也降低了生产负荷,总的损失比较大。”中海油总公司内部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

  “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没有造成环境污染。”7月11日中午,惠炼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但有消息说,救火时产生了大量的消防污水,在初期转入了炼厂内部修建的溢油应急池,同时部分污水也重复利用给起火点降温。

  炼化短板

  惠炼是中海油独资兴建的首个大型炼厂,以集中加工渤海油田所产的高含酸重质原油为主,加工规模达1200万吨/年,是目前中国单系列最大的炼油厂。2009年6月19日,项目全面建成投产。

  作为中海油步入下游产业的第一个大型炼化项目,惠炼寄托着其多年来由海洋走向陆地的梦想。据惠炼总工程师吴青介绍,惠炼已经规划了二期、三期的扩产计划,到2015年炼油能力将达到2200万吨,202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4000万吨规模。

  以建设工艺和生产技术看,惠炼各项指标均居于行业前列。据惠炼人士介绍,该炼厂的有8套装置达到世界级规模,11套装置采用了国内外先进的专利技术。

  2010年11月,惠炼还一举夺得了第24届IPMA国际项目管理大会颁布的国际卓越项目管理最高奖——特大型项目类金奖。

  这个奖被称作国际项目管理的“奥斯卡奖”,中海油是全世界首次由炼油项目得奖。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除了本次事故外,2010年7月24日惠炼也曾发生过火灾,大火燃烧了一个多小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左右。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认为:“安全事故是离散随机小概率事件,如果在一个稍长时间段内发生频率很高,就说明安全管理的水平出现问题。事故频发背后,暴露的是管理风险过大,事前的风险控制不到位。”

  有分析人士指出,长于海上油气开发的中海油,炼油领域一直是其短板。由于此前并没有炼油项目的建设、管理历史,上马惠炼所需的人才,从经理到骨干员工,基本都是从中石油、中石化挖过来的。

  “炼油是中海油进入的新领域、新行业,驾驭能力确实有些跟不上,很多东西都需要摸索。事故发生后,我们在认真查找原因,是设计不科学,建设质量不行,还是管理中有缺陷?事故教训我们,我们必须学得更聪明一些。”惠炼高层人士告诉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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