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企海外收购开启绝佳窗口 百亿美元或不再为限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08-09  来源:国际石油网  关注度:0]
摘要: 7月23日,两起海外能源收购案看似巧合地集中在一天内披露。当日,中海油宣布以151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加拿大能源公司尼克森;中石化宣布与加拿大塔利斯曼能源公司签署认购协议,以15亿美元收购后者英国子公司49%股份。   ...


    天风证券并购融资总部总经理吕英石则认为,中国企业收购海外公司后,由于资产和业务都在海外,直接在海外上市将有利于解决红筹架构海外上市的政策障碍,今后这种模式将会越来越流行。除此之外,海外上市公司清晰的股权结构,也有利于避免协议控制带来财务数据不实、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在法律上没有直接关系等治理问题。

  此次收购的风声刚出,就有美国议员表示,美国政府应该阻止中海油收购尼克森旗下的美国资产,除非合并后公司同意支付全部的海上石油产地使用费,或者是剥离这些资产。

  可以预见,对于一个将近千亿人民币的收购来说,类似这样的刁难才刚刚开始。实际上,中海油若想成功收购尼克森,除需获得美国和加拿大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外,还需得到尼克森大多数股东的同意,并要获得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同意尼克森退市的“路条”。

  纵观中海油近几年成功的收购案例,数额大多在几十亿人民币。而2005年中海油对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发起价值185亿美元的巨额收购,最终因美国政府反对而失败。中铝收购力拓的金额也在100亿美元以上,最终也因为澳大利亚政府的否定而告吹。有业内人士曾感叹,100亿美元是中国企业海外收购无法跳越的一道“魔界”。

  此次中海油收购尼克森能否成功跨过这条“魔界”,备受世人关注。此次即便是中海油和尼克森在收购上始终两厢情愿,也难保不会在某个环节遭遇来自其他方面的阻力。

  中海油方面此前表示,尼克森董事会已经一致建议尼克森普通股股东与优先股股东在2012年9月21日或在此之前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对该最终协议表决赞成。此外,尼克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计划表决赞成本交易。

  除股东大会表决的不确定性外,此次交易的完成还受例行的交割条件限制,包括法院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加拿大、美国、欧盟(如需)和中国相关部门签发的有关政府和监管批准。

  记者从中海油方面得到的最新消息显示,9月21日之前,有关政府的批准将成为不确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新收购浪潮来临

  就在中海油宣布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的同一天,中石化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与加拿大塔利斯曼能源公司正式签署认购协议,以15亿美元收购后者英国子公司49%股份。

  塔利斯曼能源公司是全球大型独立石油公司之一,其英国子公司在英国北海拥有51个油气田,并担当其中35个油田的作业者,而且,围绕现有油田,拥有权益勘探区面积约1800平方公里,具有进一步滚动勘探开发潜力。

  仅过了两天,7月25日,中石油股份收购法国苏伊士环能集团卡塔尔海上第4区块40%石油勘探开发权益案获得卡塔尔能源和工业部正式批准。该区块位于卡塔尔半岛北部海上,与伊朗和巴林海域接壤,相邻区域已发现15个油气田。

  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几天内连续曝出海外收购消息绝非偶然。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2005年中海油收购优尼科铩羽后,中国能源企业海外并购的步伐从未停止,特别是今年以来,国际经济复苏乏力,而能源价格相对温和,正是海外并购的一个合适时机。

  吕英石持同样观点,他认为,未来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活动只会越来越频繁,单笔并购金额的标的也会越来越大,这将是一个长期趋势。据他观察,目前前往华尔街寻找跨境并购标的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

  据毕马威统计,去年中国企业十大交易案例大部分都集中在石油、天然气和矿石等能源领域,原因就是蓬勃发展的中国经济对能源资源的强烈需求。毕马威中国并购和重组服务合伙人徐敏特别指出,欧债危机持续发酵,中国企业在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的收购案例有逐步上升趋势。

  徐敏认为,除了能源领域的大型收购案例以外,近几年中国企业海外收购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即金额在几千万至几亿美元之间的非能源资源领域收购越来越频繁,与能源领域动辄几十亿几百亿美元的收购不同,“蛇吞象”是这类收购的一个共同特点,类似收购往往需要在制度层面做更多设计,因此也代表了民营企业海外收购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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