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管网改革有望全面开启市场化运营是关键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4-06-3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关注度:0]
摘要:   在公开转让东部管道公司全部股权之后,中石油的油气管网改革或将迎来全面突破。   6月24日,中石油召开2014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

  在公开转让东部管道公司全部股权之后,中石油的油气管网改革或将迎来全面突破。

 

  6月24日,中石油召开2014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市场普遍将此举解读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加速落地的信号。

 

  中石油并没有公布上述《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但消息称,该办法规定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实施范围、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等内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专家则指出,用市场化的价格和方式来运营管网是关键点。

 

  促进管网供需双方更好对接

 

  “政府应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发挥主导作用,首先要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国家能源局油气司原副司长胡卫平此前在京表示。

 

  事实上,中石油通过的该办法,就是对2月份能源局发布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下称《监管办法》)的细化。

 

  国家鼓励民资进入石油天然气行业,目前有部分民企也在从事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以及终端销售领域,但同时,油气运输的重要环节——管网设施建设、运营主要集中在央企手中,处于高度垄断状态,使得运营方和需求方无法很好地对接。基于此,国家能源局制定了上述《监管办法》。

 

  《监管办法》包括了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范围、如何市场化运营、主管部门如何监管等内容。

 

  对于市场最关心的油气管网设施开放,其范围包括油气管道干线和支线(含省内承担运输功能的油气管网),以及与管道配套的相关设施;在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平等开放管网设施,按签订合同的先后次序向新增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输送、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

 

  《监管办法》同时明确了国家能源局及各派出机构的监管职责及监管内容。中石油政策研究室发展战略处处长唐廷川此前也强调,油气行业在市场越来越放开的情况下,一定要加强社会监管。

 

  “能源局市场化的思路已经很清晰了,现在就是怎么落实和执行的问题。”安迅思研究与策略中心总监李莉对本报记者表示。

 

  李莉认为,在未来油气管网设施的开放中,拥有管网的一方和需要用管网的一方,双方应进行市场化协商来确定管输的价格,用市场化的价格来运营管网,不要出现歧视性或者垄断性的现象。

 

  中石油管网改革之路

 

  目前中石油在我国管网市场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数据显示,其中,石油管网占比超过 70%,天然气管道占比还会更高。随着民资加快进入非常规油气领域,对油气管网设备的公平开放需求日益凸显。

 

  事实上,中石油管道业务产权层面的改革,两年前已经开启。

 

  2012年,在筹建西气东输三线工程时,中石油引入300亿社会资金,首次在西气东输项目上引入民营资本。

 

  2013年,中石油再度以资产出资,引入保险(放心保)、养老金、银行、公益基金等合作方的600亿元社会资本,共同成立中国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运营西气东输工程部分管线等。

 

  今年5月12日,中石油宣布,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东部管道公司100%的股权。资产规模超过800亿。

 

  不过,目前该事件未有公开进展。有消息称,中石油有望在下半年完成该项资产出售,接盘买家可能是去年成立的中石油管道联合公司。也有观点认为,中石油旗下昆仑能源亦有接盘可能性。

 

  “转让管道资产,不一定是完全的剥离。”24日,有中石油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市场的观点。

 

  李莉表示,事实上民企参与管网运营和使用的积极性也很高。首先,如果中石油拿出一些存量的管网去销售,民企是有意愿去购买的。其次,在上游做油气开采的民企,要打通终端销售环节,也非常需要管网资源。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民营企业市场定位不准确,经营理念落后,技术水平低专业人才短缺,以及企业规模普遍小、产品质量相对较差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民企在油气行业的发展。



[复制 收藏
]
关键字: 中石油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电子样本 | 邮件营销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12 CIPPE.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全球石油化工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803号 京ICP备0508686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