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在美遭集体诉讼 回应称指控毫无根据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10-25  来源:证券日报   关注度:0]
摘要:   时隔一年多,中海油渤海漏油事故再起波澜。   10月22日晚间,中海油发布公告称,公司10月11日收到由Sam Sinay个人及其代表所有其他类似情况人士的应诉通知书,指控中海油于2011年1月27日至9月16日...

  时隔一年多,中海油渤海漏油事故再起波澜。

 

  10月22日晚间,中海油发布公告称,公司10月11日收到由Sam Sinay个人及其代表所有其他类似情况人士的应诉通知书,指控中海油于2011年1月27日至9月16日间,就公司经营、财务表现和“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发布重大虚假和误导性声明。该诉讼被告人包括中海油、首席财务官钟华和时任首席执行官的杨华。

 

  而遭遇美国投资者集体诉讼,这对于正处在加拿大尼克森收购案中的中海油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

 

  遭遇集体诉讼

  或因证据不足而告终

 

  诉讼书中指出,作为国内最大的海上石油生产商,中海油2001年分别在纽交所和港交所上市。2011年中海油蓬莱19-3油田在6月4日和6月17日相继发生2起漏油事件,但直到7月5日才通过中国国家海洋局对外界披露相关信息。此后,中海油刻意淡化和低估漏油事件的影响以及会对公司的运营造成的损害程度。

 

  Sam Sinay等美国投资者认为,中海油没有遵守相关的环境法规,而且隐瞒了漏油的严重程度。中海油将在后续清除漏油中承担责任,而并非中海油自述的“非经营者”身份。此外,中海油并未按照一般会计原则足额计提负债。对于上述信息中海油均未及时进行披露,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其赔偿包括利息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孙玉晓向《证券日报》记者称:“此诉讼指控毫无根据。对于渤海漏油事件,我们一直在履行上市公司的相关职责,并及时对信息进行了披露。”

 

  “目前中海油正在准备材料积极应对。对于诉讼结果,现在这个阶段还不好说。”孙玉晓表示。

 

  据了解,蓬莱19-3是迄今为止中国国内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气田,中海油拥有油田51%的权益,美国康菲公司担任作业者,拥有其余49%的权益。

 

  因此,康菲公司在此事件中一直承担主要责任。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先后两次宣布的赔偿和环境恢复资金共计30.33亿元,其中康菲支付23.03亿元,中海油支付7.3亿元。

 

  而如今,中海油又在美国遭到了集体诉讼。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这种诉讼在美国很常见,中海油只是其中一例而已。一般来讲,这种诉讼,常常会因为证据不足告不赢,没有结果。对于中海油来讲,目前唯有积极应诉,会耗费一定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成本。

 

  “对于中海油来讲,当务之急是如何回复投资者的起诉书。”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中美环境法项目助理主任莫飒(AdamMoser)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受到中海油的回复一两个月后,美国法院才会决定是否受理,然后会让双方就事实、法律、赔偿等细节问题再写辩论书,再过几个月,才有可能会开庭审理。因此,此案持续的时间会很长,至少会有一年。

 

  海外收购关键阶段

  收购尼克森再增变数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距离中海油收购加拿大尼克森的日期已为时不远。

 

  而收购尼克森一事对于中海油来说,可谓历经坎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先是卷入熔盛重工内幕交易案,近日又受到马来西亚石油公司收购加拿大进步能源公司被加拿大政府否决一事的影响,眼看着收购日进入20天倒计时,又遭到美国投资者的集体诉讼。

 

  “该诉讼发生在中海油在海外收购的关键阶段,对中海油收购成败具有重大的影响。”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因此,我认为中海油必须高度重视,组建高水平的律师队伍予以应对。

 

  杨兆全认为,诉讼会给中海油的海外收购造成负面的影响,因为美国监管机构及投资者对隐瞒信息误导和欺骗投资者的行为都是非常排斥的。

 

  此前,也有美国的投资者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上市公司(“中国概念股”)进行过诉讼,随着我国企业在海外上市数量的增加,国外投资者集体诉讼的案件会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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