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政府将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石油和石油产品出口税制(俄能源部称为“60/66”税制)。新计税方式要求,将原油出口关税计算系数从目前的65%降低至60%,而轻质油品和重质油品的出口税率将统一为原油出口税的66%。
俄总理普京26日签署了这份政府令,该命令的主旨是降低原油出口关税,提高油品特别是初加工石油产品的出口关税。目前,俄原油关税核算公式为:每吨原油出口税等于29.2美元加上乌拉尔牌原油均价同182.5美元之差的65%,即29.2+(p-182.5)x65%,其中p为乌拉尔牌原油平均价格,而根据新的计税方式,公式中的65%将降低到60%。
与此同时,根据新的计税方式,重质油品出口税将从10月1日起提高至原油出口税的66%,目前的计算系数为46.7%,而轻质油品出口税的系数将从目前的67%降至66%。不过,汽油的出口税率仍然保持高水平,即原油关税的90%。
该命令还规定,自2015年起重油、润滑油、凡士林油等部分油品的出口关税将提高至与原油关税持平。
俄罗斯能源部部长谢钦表示,降低原油出口关税不会导致俄财政收入减少,因为重质油品出口税的大幅提高将弥补损失。
分析人士对俄政府推出的新税制反应不一。部分人士指出,实行新税制是希望能为石油开采企业减负,增加其出口利润,并引导石油加工企业进行原油深加工,保障本国油品供应。不过,部分专家认为,这一新税制鼓励原油出口而限制油品出口,可能将使俄罗斯经济对原油出口依赖更深,而原油加工企业则将面临经营困境。